2021-02-23

[產業新聞] 淨零碳排趨勢 產業應及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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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碳排趨勢 產業應及早因應

2021/02/22 工商時報  本文作者謝國倫、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生、研發機構主管

2021年1月20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了重新加入《巴黎協定》的行政命令後,截至今年初為止,包括最近宣布淨零排放目標的歐盟、日本、韓國、中國及美國,全球總共已有127個國家公布或正研議訂定淨零排放目標。這些國家的碳排放量加總約占全球排放量的63%及全球經濟70%以上。

檢視美國的能源政策著重在大幅減碳及轉型潔淨能源,如:2050年前達到「淨零溫室氣體排放」;對現有油氣營運訂定嚴格甲烷排放標準;國有土地不再租給油氣使用;訂定嚴格油耗標準,讓輕中型汽車達零排放;2030年以前設置50萬個電動車充電站。

歐盟除實施多年的嚴格環保法規、許多國家課徵碳稅及歐盟碳權交易制度等減碳作為外,2019年底歐盟執委會提出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後,歐盟在去年更提出了一連串氣候變遷相關的政策,利用綠色經濟帶動新冠疫情造成的經濟困境;如將205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零的目標正式納入「歐洲氣候法」中。

我國政府在氣候變遷也做了不少努力,2009年制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019年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明定國內用電大戶應共同參與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或以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繳納代金方式代替等政策推動。

筆者認為雖然京都議定書無貿易制裁規定,然而WTO貿易規範有基於環保考量而允許施行的例外條款,即允許會員國基於環保考慮對進出口貨品課徵環保稅。相信不久的未來,隨著碳稅及邊境碳稅逐漸成形及非屬環保永續性的經濟活動取得投融資的日漸困難,減碳將不僅是鬆散、無約束力的自願行為,而是會對減碳不力者產生重大的懲罰性效果。為防患未然,產業應好好研析策略並妥為因應。

因應未來多國籍企業綠色供應鏈需揭露碳排放量的要求下,供應商必須計算電力來源的碳排放量,高碳排放比重的台灣電力系統恐將嚴重影響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因此,我國應審慎考慮更合適的發電能源結構配比,及現行低電價對節能減碳效果對相關產業發展的負面影響,做出適切的調整,創造更適合節能減碳產業相關發展的環境。

鑑於全球電動車市場已然逐漸成熟並將即將進入大幅成長期,我們應抓住這個大趨勢,結合我國地理環境的適合性、電子資訊優勢及良好的汽車產業鏈基礎,訂定積極目標,建立優越領先的電動車使用及產業發展環境。